大理寺卿(大理寺卿by安妮薇小说)
大理院,官署名。
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大理寺为大理院。
置正卿、少卿为主官
大理寺卿是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,正三品。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。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,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,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,造成不少冤假错案。为了使刑狱汇总,始置大理寺,作为复审机关。”
贞观十四年(641年)孙伏伽升任大理寺卿,成为大唐掌管刑狱的最高行政长官。
唐太宗任命孙伏伽为谏议大夫,并赞誉他:“卿能言朕失,朕能改之,天下庶有谬乎?”贞观十四年(641年)孙伏伽升任大理寺卿,成为大唐掌管刑狱的最高行政长官。
永徽五年在(654年),孙伏伽辞去陕州刺史一职,告老还乡,四年后在故乡的家中寿终正寝。
大理寺卿乃古代重要官职,主管大理寺司法事务。其职责包括参与案件审判,提供法律意见,管理司法工作。此职位在司法体系中具重要地位,对维护司法公正起关键作用,权力与责任并重。
《明朝小官人》 作者:罗青梅
李三娘只想要一桩省心的婚姻,没想到杨九郎给了她所有。未婚夫嫌弃李三娘不缠脚,搂着娇滴滴的三寸金莲小娘子私奔了。李三娘一脚蹬开未婚夫,明朝小官人,没一个靠谱的。好在她的表哥多得数不清,而且各领风骚,任君挑选。男主上蹿下跳:我我我,娘子,我才是好官人呐!一句话概括: 她只想要一桩省心的婚姻,没想到他给了她所有。
你说的应该是谢安,《妻乃上将军》,是大狱寺少卿,不是大理寺。